关于评选、表彰06-07年度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8-03-12浏览次数:999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档案法》,促进学校档案工作规范管理,发扬档案工作者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精神,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06—2007年度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学校各部处、学院、直属单位2、分管档案工作领导3、兼职档案员。
二、评选名额
档案工作先进集体6个,档案工作先进个人20名(含兼职档案员、分管领导)。
三、评选条件
档案工作先进集体(部处、学院、直属单位)
1、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严格遵守上海师范大学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依法治档观念,积极创造条件确保本部门档案工作顺利开展;
2、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工作计划和有关人员的考核范围;
3、每个岗位(需归档的)都能建立规范的预立卷制度;
4、案卷质量符合完整、准确、规范的要求;
5、在规定的时间内归档;
6、重视兼职档案员的业务培训,积极参加档案馆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
7、档案管理工作中有创新举措。
档案工作先进个人(兼职档案员)
1、热爱档案工作,工作责任心强,遵守上海师大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2、建有规范的预立卷制度,坚持做好平时归卷工作;
3、能独立完成本部门或本岗位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归档文件齐全完整,案卷质量达到准确、规范的要求;
4、能按时归档;
        5、目录输入准确,电子全文上传达到一定数量;
6、积极参加档案馆举办的业务培训和讲座;
7任兼职档案员两年。
档案工作先进个人(分管领导)
1、档案工作已纳入本部门工作职责或工作计划,已纳入分管领导和兼职档案员岗位职责或工作议事日程及考核范围;
2、重视本部门预立卷、归档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归档案卷的质量,保证本部门的档案能按时归档;
3、为本部门配置必备的档案装具和设备,确保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4 、主动关心、帮助和解决兼职档案员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四、评选方法
1、各部门按评比条件进行自评,填写申报表;
2、档案馆根据评选条件对申报单位进行检查,确定初步候选名单;
3、校档案工作委员会审核确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五、日程安排
1、 各单位于3月20日之前将申报表交档案馆;
2、3月下旬由档案馆对申报单位进行检查;
3、4月初校档案工作委员会审核确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4、4月下旬召开上海师范大学档案工作暨先进表彰会。
 
注:《上海师范大学档案工作先进集体个人呈报表》可从学校网页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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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