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处、学院、直属单位:
近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国家档案局、上海市档案局等陆续下发了《国家档案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档案工作的通知》、《上海市档案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文件材料收集归档的工作提示》和《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的收集归档工作。
学校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下简称“疫情防控”)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图表、照片、录音、录像、实物等各类载体的文件材料是学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真实历史记录,对当前和今后各项工作具有重要的凭证依据作用和查考利用价值。为及时、有效、科学、规范地做好学校疫情防控专题档案的收集建档工作,以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学校各单位应于疫情宣告结束后的1个月内,按照归档要求及时整理各类文件材料,并向档案馆移交归档。
归档文件材料根据形成特点,在初步整理的基础上组卷并进行系统录入。
涉密文件按照国家保密工作规定操作。
归档联系方式:
徐汇校区电话:64322590
奉贤校区电话:57123945
上海师范大学档案馆(博物馆、校史馆)
2020年3月26日